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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18条毕业生就业创业举措,提供1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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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全媒体记者唐明亮

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和高质量发展。

日前,福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发布通知,通过大力拓宽就业渠道、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榕就业创业、加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帮扶等6大方面18条举措,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全力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全年提供10万个就业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

在拓宽就业渠道方面,加大岗位开发力度。今明两年继续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的规模。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新增岗位不低于50%的比例需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毕业生)。

全年提供10万个就业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其中:工业龙头企业岗位个,商贸龙头企业个,国有企业岗位个,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含聘用岗位)个。

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年,中小微企业招用在榕首次就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每人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联合招聘、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提供优质培训等服务,对发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用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制定落实减免场地租金、给予奖励补贴、确定诚信服务机构等政策措施予以支持。

此外,支持线上教育、文化创意、新媒体运营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就业,引导高校毕业生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多个领域灵活就业。

把灵活就业纳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加强灵活就业岗位信息的归集和发布,提供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为毕业生灵活就业提供支撑。

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扶持更多高校毕业生通过灵活方式就业。

人才储备政策提标扩围给予未就业毕业生生活补助

在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榕就业创业方面,给予高校毕业生来榕就业奖补,并对人才储备政策提标扩围。

将有意在福州就业创业并落户的非本地生源、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纳入人才储备范围,给予三个月未就业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从每月元提高到元。

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工学门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受院校及专业限制)可进入人才储备,给予一年内未就业每月元生活补助。

鼓励支持创新创业。发布福州市创新创业地图,在科创走廊、“三创园”等创业载体安排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

继续开展“植根榕城”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评选个创业项目给予3万元—10万元资助。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场租补贴、创业工位、社保补贴、自主创业税收政策认定等优惠政策。

5类困难群体在榕毕业生可申请元求职创业补贴

在加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帮扶方面,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要逐一对接、主动服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根据其就业意向和服务需求,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切实做到“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都能在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实施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帮助高校毕业生等群体提升就业能力。对吸纳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福州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同时,扎实做好困难帮扶,进一步充实就业“红娘”队伍力量,根据就业困难毕业生人数,按照不少于1:5的比例配备就业“红娘”。

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特困人员以及有残疾的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作为“一对一”结对帮扶对象,人社部门根据困难高校毕业生专业计划安置至国有企业。

对通过市场化方式难以实现就业的毕业生,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兜底安置。对城乡低保家庭、残疾等5类困难群体在榕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可申请享受元/人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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