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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仓山区发布第2号通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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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通告

(年第2号)

3月17日上午,福州市仓山区在对泉州来(返)榕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主动筛查中,发现1人初筛阳性,经福州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该阳性人员已转至指定地点集中隔离管理。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年3月17日起,在仓山区盖山镇划定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

将仓山区盖山镇红农社区潘宅67号为中心,四周邻近33座房屋区域划分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封控措施。

二、管控区

将仓山区盖山镇西至齐安路,南侧从齐安路山道公交站进村道东行,北侧从国艺花鸟市场C门对面村道东行,在劝善庵交汇区域划为管控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的管控措施。

三、防范区

将仓山区盖山镇全域划定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疫情期间,广大市民要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如发现与已公布的无症状感染者轨迹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联系-。

福州市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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