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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补助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福州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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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做好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引进工作,近日,省财政厅下达省级补助资金万元,对新引进的名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给予补助。

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补助主要面向“工程”“工程”等境内外重点高校,学科门类为工学的全日制毕业生及期满出站博士后。其中,对受聘于企业的,按企业税前支付薪酬60%的标准发放补助,最高每年不超过我省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到众创空间培育的,按我省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发放补助。

该政策自年开始实施,截至目前,已累计下达补助经费4.24亿元,支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引进名。

(记者王永珍)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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