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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15时—1月28日24时,我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2例,其中:安溪县1例、惠安县1例;
截至1月28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3例,其中:晋江市5例、南安市3例、鲤城区1例、丰泽区1例、洛江区1例、安溪县1例、石狮市1例。
现有报告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共11例,其中:安溪县4例、丰泽区3例、南安市2例、惠安县1例、石狮市1例。
泉州市医保局:
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疑似和确诊患者
全部纳入医保
个人负担部分由财*给予补助
泉州市医保局制定实施应急响应措施,全力做好全市疫情防控的医疗保障工作。其中包括:
对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患者,全部实行先收治后结算;
对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对疑似和确诊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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