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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眼看台下销售人员的创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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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眼看台下:销售人员的“创收”


李智明


    画


    据闻,某陶瓷集团曾经发生过旗下多个品牌销售人员联合炒货,最后涉案人员被集团监察部门查获,统一罚款开除的事件。


    炒货


    现象在陶瓷行业屡见不鲜,销售人员利用自身工作之便,炒所在品牌产品,炒别家品牌产品,有的单纯为了提升自己的任务业绩,有的则是为了获得工资外的


    创收


    。当然这种


    创收


    方式必须是受益者手中拥有一定的权利和人脉资源,并且这种


    创收


    的机会也是可遇不可求。但是,作为走南闯北,脑瓜灵活的一些老销售人员来说,


    创收


    的方式不仅仅局限于


    炒货


    ,另外诸如


    截流


    ,利用经销商对公司*策不熟悉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将他们应得的一些返还费用、窜货罚没收入等据为己有,还有诸如帮经销商采购饰品,获取一些


    辛苦费


    ,诸如出差赚取一点报销差额等等。


    笔者认识某私抛厂的销售人员,他一年销售任务是5000万元,完成任务有10万的年薪,从这个数字比例来看许多人都会说薪资太低了。但是对于大部分品牌厂家而言,销售人员完成任务量所拿到的年薪远远高于私抛厂这个数字。那么销售人员为什么乐于冒着被揭发的危险搞


    创收


    。一言概之:人是利益动物!


    笔者认为,企业应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的管理体系和监管体系,销售人员的这种


    创收


    行为方能够得到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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