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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福州市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如下:
一、福州市城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基础销售价格由现行3.34元/立方米调整为3.16元/立方米。
二、福州市城区非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3.34元/立方米调整为3.16元/立方米。城市燃气公司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前提下与用户协商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三、非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自年11月1日起执行,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基础销售价格调整自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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