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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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12/25 17:01:00

记者19日从市民政局获悉,福州自年8月1日起开展省内户籍居民结婚登记“全市通办”工作。

男女双方或有一方为福州户籍,或一方持有福州市有效居住证的福建户籍居民,可在福州任一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不包括福清市各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福州市涉外婚姻登记中心)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时,一方或双方为福州市户籍的居民需提供: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双方近期2寸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一方或双方为非福州户籍的省内居民需提供: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福建户籍一方在福州市的有效居住证、双方近期2寸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

离婚登记、补领结婚登记证、涉及现役军人和涉港澳台、华侨及涉外国人的结婚登记不在此次“全市通办”范围。(记者叶欣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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