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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6/11 23:12:00

本文转自:人民网

为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加强水资源保护,年以来,闽侯县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彰显了守护“生命之源”的检察态度。

聚焦体系建设创新江河保护机制

创新建立工作模式。巩固拓展闽侯县水生态治理经验,建立“检察+河长制”工作机制,与县河长办联合印发《关于设立闽侯县人民检察院驻县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的意见》,完善公益诉讼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

努力构建组织体系。制定“河长+检察长”工作实施方案,设立溪源江、大漳溪等闽江支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工作办公室,形成江河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力。

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建立闽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和公益诉讼职能,突出打击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活动20余起。

聚力专项行动提升江河治理效果

开展“清四乱”专项整治。围绕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大漳溪下游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行为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河道行洪安全和堤防安全隐患。截止目前,共制发检察建议7件,公共利益损害得到消除。

推进江河专项巡查。依托河长制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邀请人大代表参与,专项督查排查涉江河涉水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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